各用人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以及《关于做好2020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方便用人单位办理报送2020年度劳动保障信用评级工作,今年全市继续统一使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开展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劳动保障信用评级时间
全市2020年度网上提交劳动保障信用评级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
二、办理方式
各用人单位登录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rsfw.jiangmen.gov.cn/)进行操作,提交劳动年审报告,提交成功后对照劳动保障信用评定标准再进行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自评。
三、评级标准
根据江门通知要求,2020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划分为A、B、C三级。A、B、C三级评定标准如下:
(一)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评为A级。
(二)企业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但不属于C级所列情形的,评为B级。
(三)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为C级:
1.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2.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3.因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4.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行政处理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的;
5.无理抗拒、阻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6.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注意事项
各用人单位逾期未进行自评信用等级的,一律作“无信用等级”单位处置,自评为2A和3A级的一律退回按要求整改后重新提交评级报告。
五、咨询方式
详情可咨询所属镇(街)公共服务中心,翠山湖管委会经济促进局。
附件1:2020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联络员名单.docx
附件2:关于做好2020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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