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三季度开平市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
为加强对违法用人单位的社会监督,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加大打击违法行为威慑力,依据《广东省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规定》,现将2020年第三季度我市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有关情况予以公布。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9日
附件: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负责人 | 单位地址 | 登记注册类型 | 主要违法事实 | 查处与整改主要情况 |
1 | 开平市汇豪娱乐有限公司 | 杨旬 | 开平市水口镇新市路118-128号B区二楼C003号铺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非法使用童工 | 开平市汇豪娱乐有限公司在劳动用工方面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于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3日期间存在使用童工邝梓源、黄河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规定。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的规定,于2020年7月7日对该单位使用童工邝梓源、黄河龙的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以10000元罚款。开平市汇豪娱乐有限公司对违法行为已经整改,并于2021年1月18日缴纳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