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达公告
开平市水口镇景晨不锈钢厂(经营者:张冰清):
本局依法受理梁正超提出梁正超工伤认定申请一案。现因我局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江开人社工认〔2025〕A606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梁正超于2024年10月19日11时左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所受的事故伤害符合认定工伤情形。本局认定:梁正超于2024年10月19日11时左右所受的左手环指末端缺损伤为工伤。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开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1日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认定工伤决定书
江开人社工认〔2025〕A606号
申请人:梁正超
申请事项:工伤认定
住所地:开平市水口镇民乐路39号第一幢B15
受伤职工:梁正超,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3262719**********,住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镇**村委会***小组
职业或工种:拉丝
梁正超于2025年7月2日就其的受伤向本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局于2025年7月14日依法受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调查核实:
梁正超是开平市水口镇景晨不锈钢厂员工。2024年10月19日11时左右,梁正超在单位从事平口工作时,因清理平口机模具上的钢渣,被机器夹伤左手环指,随即就医。2024年11月3日梁正超出院时被开平立群医院诊断为:“左手环指末端缺损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梁正超于2024年10月19日11时左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所受的事故伤害符合认定工伤情形。本局认定:梁正超于2024年10月19日11时左右所受的左手环指末端缺损伤为工伤。
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开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决定书一式四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局存一份,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用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各一份。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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