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关注我们:
      • 搜索
    今天是2019年4月11日 星期四欢迎进入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信息发布 > 公告公示
    关于《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协助调查通知书》送达公告(江开人社工〔2025〕A1108-1号)
    发布日期:2026-01-04 11:37
    来源:本网
    打印
    【字体:

    关于《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

    《协助调查通知书》

    送达公告

    山西一戏文旅演艺有限公司:

    本局依法受理张坤龙提出张坤龙工伤认定申请一案。现需你单位配合调查,因我局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江开人社工举 〔2025〕A1108-1号)和《协助调查通知书》(江开人社工查字〔2025〕A1108-1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4日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

    江开人社工举〔2025〕A1108-1号

    山西一戏文旅演艺有限公司:

    张坤龙于2025年10月28日向我局提交张坤龙(公民身份号码:45233019**********)的工伤认定申请,称张坤龙是你单位的员工,受你单位安排在开平市赤坎古镇度假区从事舞蹈表演工作。2025年10月14日14时30分左右,张坤龙在开平市赤坎古镇度假区表演《启航上等舱》节目,与同伴程涂浩俊表演对打,用力拍程涂浩俊膝盖时导致右手受伤,随即送医。2025年10月14日张坤龙被开平市第二人民医院诊断为:“右手第三指撕裂性骨折”。张坤龙认为其受伤属于工伤。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等的规定,如你单位不认为张坤龙的受伤属于工伤,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供不认为属于工伤的有关书面证据等材料。

    如用人单位逾期未能提供举证的,本局将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有关规定,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联系地址:开平市曙光东路168号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

    联系电话:0750-2213656、2257301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4日

    附:1、《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2、《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未按照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提供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其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3、本通知书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局存一份,送用人单位一份。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助调查通知书

    江开人社工查字〔2025〕A1108-1号

    山西一戏文旅演艺有限公司:

    我局正在办理张坤龙(身份证号码:45233019**********)工伤认定案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现请你单位收到本通知书之日后三日内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提供张坤龙受到事故伤害的详细情况说明(包括受伤时间、受伤详细地址、经过、受伤部位、诊断、单位意见等);

    2、提供单位的授权委托及送达地址确认书;

    3、提供张坤龙的入职登记表;

    4、提供张坤龙的劳动合同;

    5、提供张坤龙及同岗位人员(2人)2025年10月份考勤打卡记录;

    6、提供证人证词及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劳动关系证明材料(2人);

    7、提供张坤龙2025年10月14日受伤时的视频和相关照片并详细说明监控视频内容(视频资料以光盘形式提供)。

    以上相关材料不能提供的请书面回复说明,所有提供的纸质资料加盖公章。

    如未按上述要求配合调查的,我局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进行行政处理(处罚)。

    联系部门: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

    联系地址:开平市长沙曙光东路168号

    联系人:谢先生、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0-2213656、2257301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4日

    附:本通知书一式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局存一份,送用人单位一份。


    相关附件: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市政府网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