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开人社监字〔2019〕第01号
广州市耀斑斓纺织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在开平市沙塘镇锦屏工业区锦环南路2-1号中的经营生产场所,在支付劳动者工资方面违反国家、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截至今日止,没有按规定支付刘志文、陈东生、刘国强等劳动者(目前经确认人数53人)2018年11月、12月期间的工资。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规定。
经查,广州市耀斑斓纺织品有限公司, 原登记住所为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金山工业园自编金山楼301,现在登记住所为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迎宾路段万博街32号铺之二,法定代表人彭亮, 2014年9月16日起租用开平市沙塘镇锦屏工业区锦环南路2-1号中的部分场所从事经营生产,拖欠劳动者刘志文、陈东生、刘国强等53名员工2018年11月、12月期间的工资。
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责令你单位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足额支付刘志文、陈东生、刘国强等53名员工2018年11月、12月期间的工资。
请你单位按上述要求进行整改,并于上述期限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和工资发放签领表报我局。
逾期不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报送整改情况和工资发放签领表的,我局将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同时,按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五条等规定,存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的,我局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联系地址:开平市长沙曙光东路168号
联系人:伍先生、周先生 联系电话: 2257311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9日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广州市耀斑斓纺织品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广州市耀斑斓纺织品有限公司在开平市沙塘镇锦屏工业区锦环南路2-1号中的生产场所拖欠工人工资一案,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依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开人社监字〔2019〕第01号),要求你单位收到指令书之日足额支付刘志文、陈东生、刘国强等53名员工2018年11月、12月期间的工资。上述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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