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开平市智源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张国荣诉开平市智源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争议一案(开劳人仲案字〔2020〕210号),仲裁请求:1.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因没有签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36300元(2019年4月1日-2020年2月29日共11个月);2.要求被申请人支付从2018年5月1日-2019年3月31日共11个月的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36300元。合计72600元。因与你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0年6月2日下午15时00分在开平市曙光东路168号开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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