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唐孝德诉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开劳人仲案字〔2022〕6号),仲裁请求: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19年3月份至7月底工资合计31050元(2019年3月份5290元、4月份6440元、5月份6440元、6月份6440元、7月份6440元)。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及开庭通知。现定于2022年1月24日15时00分在开平市曙光东路168号开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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