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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14 17: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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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升阳升人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深圳市升阳升人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涉嫌拖欠工资一案。现依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开人社监字〔2023〕第051号)。上述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4日


    举证通知书

    开人社监字〔2023〕第051号

    深圳市升阳升人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1日省厅欠薪线索管理系统收到司徒锦优、余美莲等人反映,深圳市升阳升人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司徒锦优、余美莲等人2023年6月至9月期间的工资。该公司存在涉嫌拖欠工资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规定。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2023年11月3日对深圳市升阳升人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涉嫌拖欠工资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案件调查中,吴晓霞、陈小媛、梁丽群、陈金凤、涂显珍、余龙胜、司徒锦优、周俊彦、陈锡仑等人向我局提交深圳市升阳升人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表。现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请你们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举证,并提供相关证据。

      你们确有困难无法在举证时限内提交证据的,应当在举证时限内向我局提交延期举证书面申请,由本机关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准许。

      如你们拒绝提供证据、无法提供证据或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你们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附件:《深圳市升阳升人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情况表》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

    深圳市升阳升人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情况表
    工资单位:元
    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岗位拖欠工资合计金额
    2023年
    6月7月8月9月
    1吴晓霞44078319*******846清洁主管4960.84 4887.80 4887.80 
    14736.44 
    2陈小媛44078119*******922文员3240.84 3217.80 3217.80 918.80 10595.24 
    3梁丽群44072419*******042保洁员2460.84 2387.80 2387.80 
    7236.44 
    4陈金凤44122819*******826保洁员2360.84 2287.80 2287.80 
    6936.44 
    5涂显珍52222619*******241保洁员2490.84 2417.80 2417.80 
    7326.44 
    6陈锡仑44072419*******632司机3910.00 3810.00 3810.00 
    11530.00 
    7余龙胜44072419*******019司机5800.00 5800.00 5800.00 
    17400.00 
    8司徒锦优44072419*******033司机5396.00 5396.00 5396.00 
    16188.00 
    9周俊彦44072419*******617司机3500.00 3500.00 3500.00 
    10500.00 
    合计:34120.20 33705.00 33705918.81024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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