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催告书
开人社监字〔2023〕第039号
被催告人: 中山市富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中山市东升镇祐生路前进街7号
法定代表人:梁展鹏
身份证号码:4420001975010*****
身份证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区福涌为民大街3号
联系电话:1306816****
本机关作出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开人社监字〔2023〕第039号)已于2023年12月2日依法送达,要求你单位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足额支付开平大道光正实验学校项目施工人员李德财等18人2022年7月至2023年7月期间的劳动报酬267960元。因你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又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上述决定书,本次催告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催告。
联系地址:开平市长沙曙光东路168号
联系电话:0750-2213982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4日
备注:本催告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第二联交被催告当事人。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中山市富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在查处中山市富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未支付劳动报酬一案,因法定代表人梁展鹏无法联系。现依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催告书》( 开人社监字〔2023〕第039号)。上述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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