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保定尧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甄海群诉保定尧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等争议一案(开劳人仲案字〔2025〕2号),仲裁请求: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2024年9月工资5278.5元,10月工资3119.5元;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4617元;3.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2024年9月工资5278.5元,10月工资3119.5元;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4617元;3.裁决被申请人支付2023年11月6日至2024年10月23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51302元。合计:64317元。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一、被申请人自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申请人2023年12月6日至2024年10月23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50097.77元;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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