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开平市长沙堆金积玉商贸店:
本委受理张艺成诉开平市长沙堆金积玉商贸店未签劳动合同等争议一案(开劳人仲案字〔2025〕716号),仲裁请求: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拖欠申请人2025年5月1日至5月23日的工资1194.25元和2025年4月的加班费40.57元;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于2025年5月31日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900元;3、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5月31日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10380元。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5年9月1日9时30分在开平市曙光东路168号开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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