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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开人社监字〔2025〕第041号)
    发布日期:2025-07-17 16:0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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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开人社监字〔2025〕第041号

    开平市青木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经调查,开平市青木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拖欠任海洋、黄卫等2人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期间劳动报酬11000元(详见附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责令你单位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3日内足额支付任海洋、黄卫等2人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期间劳动报酬11000元。请你单位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于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3日内将整改情况和劳动报酬发放签领表报我局。

      逾期不改正并未按照要求报送改正情况和劳动报酬发放签领表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同时,按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四条等规定,存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的,我局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联系地址:开平市长沙曙光东路168号

      联系电话:0750-2213982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7日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开平市青木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开平市青木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涉嫌拖欠劳动报酬一案。现依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开人社监字〔2025〕第041号)。上述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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