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通知书
开人社监字〔2025〕第046号
开平市水口镇亚谦卫浴加工店(个体工商户):
2025年7月10日我局收到李亮亮等10人反映开平市水口镇亚谦卫浴加工店(个体工商户)拖欠李亮亮等10名员工2025年5月3日至2025年7月8日期间的工资,该单位存在涉嫌拖欠工资的行为。单位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规定。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2025年7月16日对开平市水口镇亚谦卫浴加工店(个体工商户)涉嫌拖欠工资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现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请你单位在收到本《举证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对李亮亮等10名员工的欠薪情况进行举证,并提供相关证据。
你单位确有困难无法在举证时限内提交证据的,应当在举证时限内向我局提交延期举证书面申请,由本机关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
如你单位拒绝提供证据、无法提供证据或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你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单位或个人承担不利后果。
附件:开平市水口镇亚谦卫浴加工店(个体工商户)拖欠工资情况表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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