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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开人社监列决字〔2025〕第004号)
    发布日期:2025-08-12 15:0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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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

    开人社监列决字〔2025〕第004号

    用人单位:开平市民丰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3555634058X

    法定代表人李焕明

    身份证号码:44072419710317****

      经查,你单位存在以下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拖欠杨活龙等4名员工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期间工资共计239840.05元,情节严重。2025年6月3日,我局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前告知书》(开人社监列告字〔2025〕第004号),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异议。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有关部门应当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项“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支付工资,逾期未支付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作出列入决定,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一)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规定,我局决定:将开平市民丰食品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李焕明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2025年8月12日至2028年8月12日。

      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你单位如已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且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满6个月,可书面提交申请、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证据、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向我局提出提前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申请。我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决定是否予以提前移出。

      如不服本决定,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开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开平市长沙曙光东路168号

      联系电话:0750-2257396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2日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开平市民丰食品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开平市民丰食品有限公司拖欠工资一案。依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开人社监列决字〔2025〕第004号)。上述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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