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开平市长沙昇汇餐馆:
本委受理司徒颂明诉开平市长沙昇汇餐馆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开劳人仲案字〔2025〕795号),仲裁请求:1、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25年5月份工资7300元、2025年6月份工资280元;2、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25年5月份应休未休3天工资840元(7300元/月÷26天×3天=840元)。合计工资:8420元。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自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支付申请人2025年5月工资7300元、6月工资280元,合共7580元;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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