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开平市三埠凯蓝家具厂:
本委受理陈润楚诉开平市三埠凯蓝家具厂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开劳人仲案字〔2025〕842号),仲裁请求: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25年3月份工资2300元、4月份工资3100元、5月份工资2540元、6月份工资2200元、7月份工资600元,合计10740元。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裁决如下:被申请人自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支付申请人2025年3月份工资差额2300元、4月份工资差额3100元、5月份工资差额2540元、6月份工资差额2200元、7月份工资600元,合计10740元。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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