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开平市水口镇铭兰水暖器材厂:
本委受理谭伟雄诉开平市水口镇铭兰水暖器材厂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开劳人仲案字〔2026〕148号),仲裁请求: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23年12月份至2025年5月份工资差额45000元。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6年2月25日15时00分在开平市曙光东路168号开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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