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开平市塘口镇煲仔煌餐饮店:
本委受理杨海梅诉开平市塘口镇煲仔煌餐饮店未签劳动合同等争议一案(开劳人仲案字〔2026〕138号),仲裁请求: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15日工资3037元。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2024年9月26日至2025年10月15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49500元。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6年2月14日09时30分在开平市曙光东路168号开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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