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接受
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开人社监字〔2025〕第083-2号
用人单位名称:深圳市晟鑫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中围路42号1109
法定代表人:熊明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FL2R3W
2025年11月24日刘桂均等5人来我局反映翠山湖宏发高新产业城二期91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深圳市晟鑫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刘桂均等5人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9月30日在该项目从事抹灰的劳动报酬共计44600元。你单位存在涉嫌未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规定。
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告通知你单位法定代表人熊明梁或受委托人于收到本欠薪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到我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单位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按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地址:开平市曙光东路168号
联系电话:0750-2257396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6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