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州阿福金属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姜世金诉广州阿福金属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开平市甘力木业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一案(开劳人仲案字〔2025〕759号),仲裁请求:请求确认申请人与两被申请人于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7月1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条第(二)项、《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裁决如下: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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