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开平市水口镇奇匠卫浴店:
本委受理张金芳诉开平市水口镇奇匠卫浴店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开劳人仲案字〔2025〕423号),仲裁请求: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24年11月份工资差额2362.85元,2024年12月份工资2786.85元,合计:5149.7元。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及《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决如下:被申请人自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申请人2024年11月及12月工资差额合共4850元。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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