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开人社监字〔2025〕第092-2号
广东博嘉拓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经调查,开平大道项目一期一标段(开平市碧桂园翡翠城项目)因工程结算引起纠纷,你单位是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你单位将项目的劳务分包给娄底聚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娄底聚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支付黄国仕、陈彬等15名施工人员2021年8月至2024年1月期间的劳动报酬416157元(详见附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照确定的工资支付周期足额支付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克扣”规定。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规定,责令你单位接到本指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清偿开平大道项目一期一标段(开平市碧桂园翡翠城项目)黄国仕、陈彬等15名施工人员2021年8月至2024年1月期间的劳动报酬416157元。请你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于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3日内将整改情况和劳动报酬发放签领表报我局。
逾期不改正或未按照要求报送改正情况和劳动报酬发放签领表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同时,按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四条等规定,存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的,我局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联系地址:开平市长沙曙光东路168号
电 话:0750-2213982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10日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广东博嘉拓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广东博嘉拓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未支付劳动报酬一案。现依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开人社监字〔2026〕第092-2号)。上述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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