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开平市金凯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罗子明诉开平市金凯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未签劳动合同等争议一案(开劳人仲案字〔2026〕426号),仲裁请求:1、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25年12月至2026年3月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7416.3元。2、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26年2月未足额支付劳动薪酬960元。3、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被迫离职经济补偿金2400元。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6年5月25日09时30分在开平市曙光东路168号开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六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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