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江门市创友运输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李永恒诉江门市创友运输有限公司未签劳动合同等争议一案(开劳人仲案字〔2026〕529号),仲裁请求: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0000元。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5月8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40000元。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6年7月6日09时30分在开平市曙光东路168号开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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