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开平市亨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李秋连诉开平市亨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争议一案(开劳人仲案字〔2026〕619号),仲裁请求: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49077元(计算方式:6个月×4089.75元×2倍);2、确认被申请人于2026年5月31日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6年8月3日15时00分在开平市曙光东路168号开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