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开平市赤坎镇裕晖制袋厂:
本委受理关炳相诉开平市赤坎镇裕晖制袋厂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开劳人仲案字〔2026〕660号),仲裁请求:1.请求被申请人支付以下工资:2025年3月工资差额1000元,4月3000元,5月3000元,6月3000元,7月3000元,8月3000元,9月3000元,10月3000元,11月3000元,12月3000元,2026年1月3000元,2月3000元,3月3000元,4月3000元。2.请求被申请人因拖欠工资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6000元。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6年8月17日15时00分在开平市曙光东路168号开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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