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开平市赤坎镇裕晖制袋厂:
本委受理陈银爱诉开平市赤坎镇裕晖制袋厂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开劳人仲案字〔2026〕662号),仲裁请求:1.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26年1月份工资2475.63元、2月份工资2138.38元、3月份工资差额3085.92元、4月份工资3830.616元,合计:11530.546元;2.请求被申请人支付拖欠工资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为4614元。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6年8月17日15时00分在开平市曙光东路168号开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