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开平市三埠齐富酒楼:
本委受理邓伟康诉开平市三埠齐富酒楼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开劳人仲案字〔2026〕833号),仲裁请求: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工资:2025年10月8000元,11月份8000元,12月份8000元。2026年1月份8000元,2月份8000元,3月份8000元,5月份7000元,6月份10000元,7月份10000元,合计:75000元。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6年10月12日9时30分在开平市曙光东路168号开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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