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开平市协城运输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张健兵诉开平市协城运输有限公司、珠海远丰运输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一案(开劳人仲案字〔2026〕808号),仲裁请求:依法确认申请人张健兵与被申请人一开平市协城运输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二珠海远丰运输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起至2026年7月28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本案申请人于2026年8月18日通过书面申请撤回申诉,本委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准予申请人撤回申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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