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开平市水口镇嘉珲五金厂:
本委受理邓荣发诉开平市水口镇嘉珲五金厂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开劳人仲案字〔2026〕898号),仲裁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劳动报酬共计22000元。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6年11月2日9时30分在开平市曙光东路168号开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六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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