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开平市蓝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赖全东诉开平市蓝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等争议一案(开劳人仲案字〔2026〕949号),仲裁请求:1、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的2026年1月份工资2500元,2026年2月份工资4250元,2026年3月份工资8500元,2026年4月份工资8500元,2026年5月份工资8500元,2026年6月份工资8500元,2026年7月份工资8500元,2026年8月份工资8500元,2026年9月份工资1133元。2、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被申请人长期拖欠工资,申请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34000元。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6年11月9日15时00分在开平市曙光东路168号开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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