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开平市长沙孚通商贸行:
本委受理何润彬诉开平市长沙孚通商贸行未签劳动合同等争议一案(开劳人仲案字〔2027〕1号),仲裁请求: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6年8月工资5000元,9月工资667元,合计5667元;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合计55000元。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6年12月7日15时00分在开平市曙光东路168号开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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