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开平市三埠博胜信息咨询服务部:
本委受理黄月明诉开平市三埠博胜信息咨询服务部解除劳动关系等争议一案(开劳人仲案字〔2027〕8号),仲裁请求:1、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26年10月4日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个月工资)2650元。2、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26年7月、8月、9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6728元(2026年7月至2026年10月3日额外一倍工资)。3、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26年7月工作日加班费294元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6年12月14日9时30分在开平市曙光东路168号开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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