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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18-09-03 15:45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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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责任单位

    抽查内容

    抽查依据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抽查方式

    抽查频次

    1

    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1026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令第423号)第十一条第(四)项。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二条。

    3、《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

    4、《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劳部发〔1994498号)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不少于3%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网络监察

    随机

    2

    对实习、见习单位遵守有关学生实习、见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劳动监察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习、见习单位遵守有关学生实习、见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121129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三条第(十三)项

    用人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不少于3%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网络监察

    随机

    3

    对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

    1、《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1026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令第423号)第十一条第(二)项。

    3、《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用人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不少于3%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网络监察

    随机

    4

    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实施劳动监察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1026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令第423号)第十一条第(五)项。

    2、《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不少于3%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网络监察

    随机

    5

    对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实施劳动监察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1026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令第423号)第十一条第(三)项。

    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五条。

    3、《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不少于3%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网络监察

    随机

    6

    对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遵守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的情况实施劳动监察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遵守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的情况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121129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三条第(十二)项

    用人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不少于3%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网络监察

    随机

    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督检查事项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督检查事项

    1.《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1026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令第423号)第十一条第(二)项。

    3.《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不少于3%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网络监察

    随机

    8

    对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就业登记备案的规定,以及遵守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规定的情况实施劳动监察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就业登记备案的规定,以及遵守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规定的情况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121129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三条第(五)项

    用人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不少于3%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网络监察

    随机

    9

    对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实施劳动监察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1、《劳动合同法》(2007629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七十四条。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1026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令第423号)第十一条第(五)项。

    3、《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不少于3%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网络监察

    随机

    10

    对《就业促进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促进法》的实施情况

    1.《就业促进法》(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830日通过,自200811日起施行,主席令七十号)第六十条。

    2.《劳动合同法》。

    3.《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

    用人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不少于3%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网络监察

    随机

    11

    对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实施劳动监察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1、《劳动合同法》(2007629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七十四条。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令第423号)第十一条第(五)项。

    3、《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不少于3%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网络监察

    随机

    12

    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涉外就业服务单位遵守有关聘用中国雇员管理规定的情况实施劳动监察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涉外就业服务单位遵守有关聘用中国雇员管理规定的情况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121129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三条第(十)项

    用人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不少于3%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网络监察

    随机

    13

    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情况实施劳动监察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情况

    1.《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2.《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121129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三条第(九)项

    用人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不少于3%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网络监察

    随机

    14

    对用人单位建立用工管理台账的情况实施劳动监察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用人单位建立用工管理台账的情况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121129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三条第(二)项

    用人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不少于3%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网络监察

    随机

    15

    对用人单位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情况的监督检查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用人单位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情况

    《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200032日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07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六号)第十条

    用人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不少于3%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网络监察

    随机

    16

    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实施劳动监察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1、《劳动合同法》(2007629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七十四条。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1026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令第423号)第十一条第(五)项。

    3、《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不少于3%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网络监察

    随机

    17

    对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1、《劳动合同法》(2007629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七十四条。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1026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令第423号)第十一条第(一)项。

    3、《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不少于3%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网络监察

    随机

    18

    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劳动用工年检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1026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令第423号)第十四条。

    2.《关于实行劳动年审制度的通知》(粤府〔19964号文发布实施)第一条。

    3.《广东省劳动年审实施办法》(粤劳监〔199699号)。

    4.《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121129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不少于3%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网络监察

    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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