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情况下劳动者 需要支付违约金 约定了服务期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存在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反服务期约定辞职 要交多少违约金? 我国法律限制了服务期违约金的上限:协议约定的违约金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专项培训费用,实际支付的金额按剩余服务期所占比例计算。也就是说,实际支付的违约金数额与提出辞职的时间有关。 举个例子~公司与你约定服务期三年,你在第二年结束时提出辞职,那么公司最多只能要求你支付培训费用三分之一数额的违约金。 此外,劳动者在培训期间获得的工资,不能算作专项培训费用,无需作为违约金返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联合发布第一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中明确了专项培训费用和工资的区别,对于公司将工资作为专项培训费的一部分、增加劳动者违约金负担的行为,法律将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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