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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化营商环境 | 关于劳务派遣的问答
    发布日期:2024-04-03 10:26
    来源:广东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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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发展离不开高质量的营商环境。近期,广东人社推出“优化营商环境”专栏,持续介绍解读广东人社领域相关政策举措。本期聚焦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Q1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照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工作,由用工单位管理被派遣劳动者的一种用工形式。


    Q2劳务派遣可以在哪些工作岗位上实施?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人单位应该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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