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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您了解吗?怎么计算?
    发布日期:2026-02-05 17:21
    来源:江门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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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姨是某餐厅厨工,工作时不慎被开水烫伤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伤残九级。工伤保险基金除了报销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另外还支付了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待遇标准是怎样的?

    今天社保君来为你解答。

    在规范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下,职工发生工伤,并且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伤残等级达到一级至十级时,可以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按规定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待遇标准如下:

    细心的小伙伴应该已经注意到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仅和伤残等级有关

    还与本人工资有关

    那么本人工资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呢?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伤害前十二个月工伤保险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缴费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缴纳月数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本人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也就是说,在伤残等级相同的情况下,缴费工资越高,待遇就会越高,但同时也有保底线和上限。

    如我们前面提到的厨工李姨,在我市参加工伤保险,2025年4月工作时被开水烫伤,被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伤残九级。她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为5446元,低于2024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11456元的60%(即6873.6元),则按照6873.6元为计发基数,计发9个月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即6873.6元×9=61862.4元。

    工伤职工如何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呢?

    工伤职工按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通过手机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就可以快捷申请啦!具体流程如下:

    打开手机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登录后选择办事城市为【江门】,点击【社保.就业】进入社保业务大厅,选择【工伤保险待遇申领】-【伤残待遇申领】,再按指引填写申领信息和上传资料即可进行线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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