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除了以上必备条款
在劳动合同中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约定
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
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薪资栏空白的劳动合同能签吗?
注意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
劳动合同
应当具备劳动报酬条款
“空白”合同陷阱要注意!
“空白”合同是指公司在合同中
留下一些重要的条款
比如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未明确约定,以便公司随时根据自己的需要填写。
这种合同可能导致员工
在未来面临不确定性
和利益受损的风险
温馨提示
在签订合同时,要确保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明确约定,不留空白。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合同签订日期,非常重要,一定要和用人单位沟通好,明确合同签订时间,不留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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