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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福利来袭:补贴、增资、贷款、税收优惠全覆盖!
    发布日期:2026-07-21 10:28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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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01 社会保险补贴

    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与之签订 1年以上劳动合同

    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小微企业

    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

    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给予一定补贴

    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


    02 国有企业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

    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

    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高校毕业生

    招聘需求的国有企业

    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

    或其他企业主管部门同意

    统筹考虑企业

    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

    自然减员情况和现有职工

    工资水平等因素

    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

    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

    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

    预算基数

    政策期限截至2026年12月31日


    03 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

    对小微企业

    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

    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等

    符合条件人员人数

    达到企业

    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

    (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

    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

    劳动合同的

    无拖欠职工工资、

    欠缴社会保险费等

    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04 企业吸纳税收优惠

    企业

    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

    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

    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

    高校毕业生

    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

    劳动合同

    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定额标准为

    每人每年6000元,

    最高可上浮30%

    政策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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