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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社普法速递 | 第三百一十二期】档案可以本人转递吗?
    发布日期:2026-07-10 10:43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广东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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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案可以本人转递吗?

    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要求,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携带和转递

    人社部联合教育部印发的《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明确,高校在学生毕业离校前,按规定整理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党团组织、奖惩记录等材料,形成完整的高校毕业生档案,根据毕业生填写的毕业去向登记信息确定就业单位名称、转递编号等内容,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后,将档案和转递单一并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寄出。

    解读: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一股

    咨询方式:0750-2257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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