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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证合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公告
发布日期:2016-08-17 10:49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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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政府简政放权、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我市将于2016年9月1日在原“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增加《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和统计,实行“九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特此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和适用的范围

自9月1日起,在我市新设立的企业(含内、外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上述企业分支机构)实施“九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二、“九证合一”登记制度包含哪九个证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刻章许可证、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统计部门数据采集。

三、“九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内容

在开平设立的企业将无需再分别向海关、检验检疫、商务部门办理《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申请人只需到“九证合一”综合受理窗口提交相关表格资料,经市监部门(原工商窗口)核准、其他各部门同步审核后,即可领取包含上述证照已办理信息或标示的营业执照。

四、办理地点

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九证合一”综合受理窗口

五、咨询电话

市行政服务中心 0750-2208216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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