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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巧用“加减法”全面提升商事登记效能
发布日期:2018-10-15 14:42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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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登记改革以来,市场监管局在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多措并举,巧用“加减法”,将商改政策贯彻落实,大力推行登记注册的高效便利化,促进地方经济迈上了新的台阶。截至2018年9月底,全市实有内资企业7158户,注册资本254.73亿元,同比增长14.75%、24.19%,个体户33981户,资金数额12亿元,同比增长7.6%、20%。

一、主动作为做“加法”,增加渠道提升办事效能。

(一)多种登记模式并用,满足不同申请人的需求。在传统的窗口登记模式的基础上,增加了“全程电子化登记”的模式。“全程电子化登记”实现了登记注册“零纸张”“零跑路”,申请人足不出户就可办理营业执照成为现实,注册登记从此走进“互联网+”新时代。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是指工商登记申请、受理、核准、发照、公示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上电子数据交换实现的登记方式。全程电子化登记突破了地域空间和办公时间的限制,将传统的“面对面”服务转变为“键对键”服务,实现了注册登记服务从8小时向24小时延伸,使简政放权改革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展,满足了多种人群的办照需求。截至2018年9月底,市局共审核860笔全程电子化业务,办结出照512笔。

(二)下放登记权限,优化营商环境。自从2016年下半年以来,江门市局把有限合伙企业和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登记权限委托到县级工商局登记,并把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及以下的外资企业的窗口前移到县级工商局受理,这些类型的企业可以就近在开平市办理,省却了往返于江门市和开平市之间的登记成本。

(三)全面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走天下。“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是指商事主体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刻章许可证、社保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等,在商事登记部门“一表申请、一门受理、一次审核、信息互认、多证合一、档案共享”登记模式的基础上,只发放记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发放“多证合一”涉及的被整合证照,赋予营业执照具有以上证(照)的全部功能。目前江门地区把27证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二十八证合一,证照合一改革走在全国前列。截至9月底,市局共发放19276 张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降低门槛做“减法”,进一步简化登记程序和手续。

(一)实行企业和个体户的简易注销登记,降低市场主体退出市场的成本。按照国务院和工商总局的相关部署,从2017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简易注销实行后大大减少了企业的退出成本:一是减少了办事环节,企业无需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清算组及其负责人备案。二是改变了发布公告方式。企业只需在申请登记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上向社会发布相关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无需登报。三是简化了企业申请材料。将全体投资人作出解散的决议(决定)、成立清算组、经其确认的清算报告等文书合并简化为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企业无需再向登记机关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材料。个体户简易注销为经营者死亡的个体户制定了简单的退出手续,只需要利害关系人申请,提供经营者的死亡证明、执照、利害关系证明、申请表,登记机关负责为其在指定的网站公示,45日内无收到异议信息,即可以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避免了出具繁复的继承公证手续。目前,市局一共办理194户企业简易注销登记, 51户个体户简易注销登记。

(二)减少企业开办环节,压缩审批时间。在全国开办企业施行名称预先核准、商事登记、公安刻章、税务部门申领发票、银行开户五个环节的基础上,广东省率先针对经营范围没有前置项目的企业减少名称预先核准的环节,由申请人自主选择“企业名称申报”,可以直接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登记注册办结时限由法定时限15日缩短为7日,承诺时间由5日提升至2日。其中企业设立登记审批时间一般缩短为2小时,个体户所有登记类型业务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企业变更、备案、注销实现立等可取,即时办结。

(三)做好取消行政许可等事项的衔接工作。近期,国务院取消了企业集团的核准登记、分公司备案和营业执照登报作废声明等事项。不再发放企业集团登记证,除去冠省名的企业集团,企业根据需要可自行在名称中使用“集团”的字眼,冠省名的企业集团仍需要在注册资本和子公司方面达到一定的要求方可使用集团名称。企业遗失营业执照后,可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声明发布后即可向登记机关办理执照的补发手续。随着一系列的许可等事项的取消和调整得以贯彻落实,群众和企业的营商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四)实行证照分离改革。“证照分离”改革以突出“照后减证”为原则,着重解决“准入不准营”的问题,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将许可类的“证”分别采用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分离出来,进一步厘清“证”“照”关系,理顺“证”“照”功能,从而减少审批发证。目前保留下来的前置审批项目仅仅是63项,其中法律明确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4项,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5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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