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经营单位:
燃气器具质量安全关乎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燃气具及配件新国标相继实施,合规经营既是法律法规的硬性要求,更是对消费者安全的重要保障。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合规经营提示,助您精准识别风险,切实当好安全“第一责任人”!
一、家用燃气灶具
1.执行标准:GB 16410-2020(产品标准)+GB30720-2025(能效标准)(2026年3月1日之后生产)。

2.CCC认证:产品显著位置贴有CCC标志。可登录“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cx.cnca.cn/)验证证书有效性,无证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3.铭牌内容:必须标注中文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执行标准、型号、制造年月等信息。
4.熄火保护装置:每个灶头旁除白色陶瓷包裹的点火针外,必须有熄火保护针(热电偶/离子感应式)。

切勿购进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
(1)热电式熄火保护装置示例

(2)离子式熄火保护装置示例

5.软管进气管接口:必须为阶梯状“宝塔结构”,杜绝平口直插(易脱落漏气)!


二、商用燃气灶具
1.执行标准:GB 35848-2024(新国标)+GB30720-2025(能效标准)(2026年3月1日之后生产)。
2.CCC认证:2025年7月1日起,商用燃气灶具需经CCC认证并标注CCC标志方可销售,未获认证的库存产品,不得继续销售!

3.熄火保护装置:应有类似家用燃气灶的熄火保护针。
4.进气管接口:必须为金属螺纹结构,不得使用家用燃气灶样式的“宝塔结构”!

5.铭牌、警示牌:必须“终身烙印”,每台燃气灶具应有牢固、耐用、能永久保留的铭牌和警示牌,如采用丝网印刷、激光打印或铆固方式。贴纸标签、易脱落印刷品均属不合格!

三、燃气用具连接用软管
提醒:2024年8月1日起,GB 41317-2024与GB 44017-2024标准强制实施,执行GB 29993-2013旧国标的软管全面禁售!
2025年10月1日起,燃气用具连接用软管必须经CCC认证并标注CCC标志方可销售!

目前,您只能销售这2类软管:
1.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
(1)执行标准:GB 41317-2024。
(2)外观结构:两端带有连接接头,固定长度,黄色被覆层(外层)+不锈钢波纹芯(内层),长度不超过2m。
(3)标识内容:黄色被覆层上应标有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和商标、型号、执行标准、生产批号(含生产日期)或生产日期、使用年限(不应低于8年)等信息。

2.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
(1)执行标准:GB 44017-2024。
(2)外观结构:两端带有连接接头,固定长度,黄色被覆层(外层)+柔性金属层(中层)+橡胶管芯(内层),长度不超过2m。
(3)标识内容:黄色被覆层上应标有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和商标、型号、执行标准、生产批号(含生产日期)或生产日期、使用年限(不应低于8年)等信息。

四、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1.执行标准:GB 35844-2018。
2.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可登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s://amr.gd.gov.cn/gdzj-web/modules/certificatesearch/main.jsp)验证证书有效性,无证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3.外观结构:
(1)家用调压器出气口为软管接头时应设置过流切断安全装置,但出气口为螺纹接头的除外。
以下为合格产品示例
(过流切断装置结构不唯一,需要注意甄别)



(2)商用调压器(R05橘红警示色)出气口连接应为螺纹接头。根据国家标准GB 35844-2018《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要求,商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应在明显位置以不易磨灭的形式标有“禁止家用”字样。商用和家用均为专用,不可互换。以下为合格商用调压器示例

以下为商用调压器警示示例

(3)调压器不得带有可调节功能。

4.铭牌标志:应在调压器壳体明显的位置以不易磨灭的形式标注标志或铭牌,其内容包括: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生产日期、使用年限、燃气流动方向等。
以下为合格产品示例

五、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1.执行标准:GB 6932-2015(产品标准)+GB 20665-2015(能效标准)。
2.CCC认证:产品显著位置贴有CCC标志。

3.合规要求:目前国家及地方政府已明令禁止销售直排式燃气热水器;2022年3月后,烟道式燃气热水器基本无有效CCC认证证书,需避免购进销售烟道式家用燃气热水器;建议销售强排式、平衡式、冷凝式等类型家用燃气热水器。
以下为合格产品示例

以下为不合格产品示例

请各经营者自本经营提示发布之日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如发现旧标库存或无CCC认证等产品请立即清理下架,否则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产品质量法》《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罚信息将依法公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消费者监督,如发现违法违规销售行为,请拨打热线电话12315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微信小程序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