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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7-10-31 09:16
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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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主管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事务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包括:组织管理工商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单位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与监督;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打击走私贩私行为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市场管理中的经销掺假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管理合同、动产抵押物登记和拍卖监管工作;组织管理商标工作和广告经营活动;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有关专项打假工作;承担标准化监督管理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政府机构之一,内设14个股室、1个直属机构及13个派出机构。2016年期末实际在职人数230人,退休人员90人,合计320人。

第二部分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总收入4246.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74.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855.1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84.33万元,下降2.14%。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控制各部门的财政拨款收入,从经费来源方面控制各部门财政支出。

2.其他收入19.66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515.4万元,下降96.32%。主要原因:2015年度是由省级垂直管理,地方补充的专项经费收入列入其他收入,2016年划归开平市地方管理后该项收入列入财政拨款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总支出4246.1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216.26万元。比2015年本年支出决算数减少145.71万元,下降3.34%。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52.35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管理事务3111.36万元,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38.98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由于2015年原开平市工商局和原开平市质监局都是垂直管理单位,统计口径不一致,无法作对比。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3.82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 16.7%。包括: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59.55万元,抚恤29.8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38万元。由于2015年原开平市工商局和原开平市质监局都是垂直管理单位,统计口径不一致,无法作对比。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7.12万元。由于2015年原开平市工商局和原开平市质监局都是垂直管理单位,统计口径不一致,无法作对比。

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59万元。由于2015年原开平市工商局和原开平市质监局都是垂直管理单位,统计口径不一致,无法作对比。

5.住房保障支出223.97万元。由于2015年原开平市工商局和原开平市质监局都是垂直管理单位,统计口径不一致,无法作对比。

二、2016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3874.83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3855.16 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 99.49%。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2791.25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72.4%。包括: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2750.27万元,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38.98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43.82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 16.7%。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359.55万元,抚恤(款)29.8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54.38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37.12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3.56%。包括:医疗保障(款)137.12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5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53%。包括: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59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223.97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5.81%。包括:住房改革支出(款)223.97万元。

(二)其他收入19.66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51 %。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4216.26万元。具体如下;

(一)基本支出3712.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04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2722.44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与监督;依法组织监督管理市场竞争行为,组织对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359.5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和生活补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14.63万元,主要用于遗属抚恤生活补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54.3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137.1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障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23.9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二)项目支出504.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9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388.92万元;主要用于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商标侵权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打击非法传销行为,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38.98万元,主要用于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万元。主要用于缉私业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15.25万元,主要用于遗属一次性抚恤生活补助。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59万元。主要用于小微双创企业扶持奖金。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855.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55.1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84.33万元,下降2.14%;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控制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从经费来源方面控制各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033.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33.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93.94万元,增长2.38 %;主要原因是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其中包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8.31万元。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69.56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管理事务和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3.82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7.12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3.97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033.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66%。与2015年相比,增加93.94万元,增长2.3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69.56万元,占73.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3.82万元,占15.9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7.12万元,占3.40%;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59万元,占1.47%;住房保障支出223.97万元,占5.5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33.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69.56万元,比2015年减少842.72万元,下降22.10%。完成年初预算的120.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包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部分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3.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3%,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社会保障缴费上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22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79.5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529.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7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74.71万元、津贴补贴1073.59万元、奖金282.7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91.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6.85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21.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45%。主要包括办公费4.36万元、印刷费0.39万元、咨询费4.15万元、手续费0.04万元、水费7.08万元、电费15.25万元、邮电费1.37万元、物业管理费8.35万元、差旅费1.33万元、维修(护)费18.76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1.69万元、公务接待费3.75万元、劳务费45.76万元、委托业务费0.37万元、工会经费13.57万元、福利费48.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8.39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81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28.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80%。主要包括离休费1.19万元、退休费358.06万元、住房公积金223.9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0.58万元。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1%。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0.59万元。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75万元,完成预算87万元的19.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77万元的16.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5万元,完成预算10万元的37.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公务用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

与2015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92.39万元,下降84.6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8.01万元,下降87.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38万元,下降116.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的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万元,占77.61 %;公务接待费支出 3.75万元,占22.39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3万元,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13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6辆,主要用于辖区内日常监管执法和日常的公务活动。

3.公务接待费支出3.7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13个单位共发生国内接待60次,接待人数共592人次。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1.72万元,比2015年增加79.15万元,增长23.10%。主要原因是:实行公车改革,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在公用经费中的其他交通费用列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6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3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6辆(其中38辆车辆已拍卖或由市政府调剂到其他单位,但由于相关手续尚未办妥,所以没有冲减会计账目),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总18个,其中一级项目18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50万元,2016年没有对项目开展绩效管理。

(2015年度数据为开平市工商局和开平市质监局合计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本单位工商行政管理事务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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