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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2023年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3-12-05 16:55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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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开平市市场监管局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现公布典型案例。

案例一、开平市水口镇某厨具商店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燃气炉(灶)案

  2023年10月16日,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开平市水口镇某厨具商店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燃气炉(灶)”)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燃气炉(灶)58台,罚款5048元。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7月购进皇冠王家用燃气灶具全钢145铜盖7台、华厨皇冠家用燃气灶具145仿金厚10台、盼盼宝商用低压炒菜炉12台、Panuones家用燃气灶150猛火王5台、Panuones家用燃气灶150蜂窝14台、Panuones家用燃气灶145车光铜盖8台和华厨皇冠家用燃气灶具A025型2台,上述燃气炉(灶)无熄火保护装置。当事人上述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行为。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无熄火装置的不合格燃气灶具存在诸多不可控的因素,可能引发不可控的安全隐患,进而会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查办此类案件对全面整治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案例二:开平市龙胜镇某商店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电动自行车案

2023年9月1日,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开平市龙胜镇景浩商店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电动自行车6辆,罚款9000元。

经查,当事人在售的6辆电动自行车经广东省江门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检验,出具的编号为M202304261378、M202304261379、M202304261380、M202304261381、M202304261382、M202304261383等6份检验报告,显示经检验上述6辆电动车均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符合项目:尺寸限值。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构成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电动自行车存在质量问题会大大增加交通安全隐患。查处此类案件对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筑牢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以及对引导电动自行车经营市场公平竞争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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