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好我市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清理工作,压实企业年报基数,提高市场主体登记数据质量,开平市市场监管局迅速开展未填报公示2023、2024年度年报的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
一、周密组织部署,明确清理对象。迅速启动部署,制定工作计划,设定时间节点,明确关键环节,设置工作联络员,加强补办年报相关政策及注销登记、吊销程序、行政复议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将未填报公示2023、2024年度年报且符合清理条件的企业作为清理对象,通过业务系统排查筛选,比对前期清理数据等方式,整理出未填报公示2023、2024年度年报的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共8户作为本次清理对象。
二、加强信息共享,强化协同推进,通过开平市政府网、局政务网、户外宣传栏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发布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的提醒函及清理对象企业名单,督促相关企业限期主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或补报年报,对超过整改期限仍未补办年报或不主动注销的企业依法纳入吊销对象范围。分别向市税务部门、人社部门、资产办、各镇(街)、管委会通报未按规定年报的企业名单信息,函请市税务部门、人社部门核查企业今年内的涉税情况以及社保费缴纳情况,市资产办、各镇(街)、管委会督促下属单位或属地企业尽快补办年报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办理注销。
三、强化工作联动,开展分类处理。一是安排专人对企业名单的法定代表人、联络员进行逐户电话联系,对能够取得联系的企业,告知其逾期年报、吊销营业执照等法律后果,督促企业尽快办理年报补办手续或者办理注销登记。二是开展实地核查,各属地市监所执法人员深入企业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搜集相关证据材料。三是强化分类处理,对有纳税纪录及其他等不适用吊销程序进行清理的企业,督促其补办年报手续;对符合吊销条件、吊销证据齐全的企业,依法依规做好立案吊销相关工作;对能取得联系、仍继续经营或需保留营业执照的企业,督促其尽快完成补办年报及办理申请移出异常名录等信用修复手续;对能取得联系、且确实停业不再继续经营或不再保留营业执照的企业,督促其办理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