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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整改措施
发布日期:2020-09-28 14:5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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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基本公共安全和重大民生属性,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过程中,必须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主人”的治理原则,通过区域合作、社会协调、舆论监督、科普宣传等多重方式,营造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基于本次调查结果,针对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平市制订整改措施如下:

一、应对群众需求,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牵头单位:市食安办。责任单位:市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充分利用宣传资源对公众进行引导,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投诉举报法律法规培训,加强对老年人、青少年等群体应进行重点教育,消除投诉盲目性,增强公众参与度。并鼓励居民自愿加入志愿者队伍,开展食品安全志愿服务,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主题活动,帮助居民进一步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工作措施以及食品安全的科学知识,树立健康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市民对食品安全治理的参与热情。

二、强化专项整治,规范市场秩序

(一)加强源头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应用试点。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分区域开展耕地土壤改良、地力培肥、安全利用。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加快推进特定食用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定工作。开展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加快全市农药追溯信息平台建设。开展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建设兽药二维码追溯体系,完善兽药基础数据信息平台。推广绿色防控技术,2020年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35%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

(二)聚焦突出问题加强监管整治。进一步组织开展农药兽药残留、“瘦肉精”、私屠滥宰、水产品“两药(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生鲜乳违禁物质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加强对本地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围绕酒水饮料生产企业、小型零副食、肉及肉制品、小卖铺、杂货店、新兴网购渠道、农村及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品种和重点领域,整合监管力量,加大监管频次,强化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组织开展网络订餐乱象食品安全整治。组织开展生产企业的参观活动,让消费者正确感知到产品的制作过程,增强消费信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深入推进食品打假“利剑”行动,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加强专业化、智能化侦查、稽查能力建设,提升主动发现、精准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效能。继续推进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积极推进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信息共享。严厉打击非法添加等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食品走私打击力度。严厉查处食品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整治合力,集中查办群众举报的线索,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食品“黑窝点”“黑作坊”。(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强化“三小”治理,实施规范化管理(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

按照“许可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总要求,力争在“三小”综合治理中建立“三小”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实现信息化管理、快速检验操作规范、技术支撑能力全覆盖;达到从业者知晓率100%、符合条件许可和备案率100%、建立监管档案率100%;重点对主体资格合格、索证索票齐全、卫生防护有效、工艺流程合规、打击“两超一非”和制假售假六个方面进行规范治理,使全市“三小”规范化水平得到整体提升。

(一)依法规范许可。对辖区小作坊、小餐饮许可、小摊贩备案信息及时整合接入“三小”监管信息系统,建立电子档案,实现监管信息和相关数据互通互享,高效便捷。

(二)加强监管工作。“三小”选址必须符合规划、城市管理等部门要求,坚持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与城市开发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严禁违法占道经营。坚持持有执照,并在核定范围内经营。在依法严格监管同时,注重帮助引导、规范提高,做到监管与服务相结合。

(三)落实管理责任。建立监管档案盒公示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市场监管局统筹安排抽检计划,实现小作坊监督抽检全覆盖,小餐饮和小摊贩快检全覆盖,并重点制定规则、规范,提供高效运转的工作平台,组织属地监管人员具体完成行政许可、日常监管、监督性抽检及案件稽查工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对户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行为开展执法,形成职责明确、措施有力、工作顺畅的良好局面。

(四)建立长效机制。通过“三小”综合整治,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三小”监管相关制度,明确监管重点,及时在平台更新相关数据,实现“三小”监管常态化和信息化。

四、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有效性(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一)大力推广“邑餐食安”阳光市场智慧平台。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通过“邑餐食安”阳光市场智慧平台手机GPS定位每天拍照上传有关市场自查情况,经营者上传经营品种、购进凭证等数据,执法人员针对未按要求完成信息报送的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开展重点监管,并通过平台将巡查记录实时上传,让后台监管人员实时掌握辖区各市场巡查情况。

(二)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管方式,大力推行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通过视频厨房将餐饮店信息接入第三方外卖平台,消费者在点餐时即可了解商家的加工操作环境,优化消费者网络订餐的体验,提升消费信心。

(三)建立健全餐饮服务互联网+监管系统。充分利用好大数据时代资源和便利,加大食安舆情监测力度,严厉打击“造谣、传谣”的恶劣行为,及时回应食品安全谣言,做好动态监测工作,引导消费者形成理性认知,实现食安信息管理科学化、监管工作透明化,提升公众对政府部门的信任度、对食品安全的消费信心。

五、实施科普教育,提高全民食安素养(牵头单位:市食安办,责任单位:市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一)寓教于乐,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有奖意见征集、科普讲座,漫画广告、拍摄相关的宣传片等,增强宣传趣味性,从而提升公众的参与度。针对调查结果中公众特别关心的且容易产生误区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题活动,通过系列科普文章或讲堂,帮助消费者建立正确认知和理性看待食品添加剂。

(二)以点带面,发挥群体带动作用。在食安知识科普对象的选择上,优先科普对食品安全关注度高、接受能力强以及影响力大的群体,如年轻妈妈、学生、“广场舞大妈”等。年轻妈妈对食品安全关注度高,较易带动家庭成员关注食品安全知识;学生群体接受能力强,从小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观念,通过“小手拉大手”影响到大人;“广场舞大妈”群体数量大,覆盖范围广,优先通过这类群体传播食品安全知识。

(三)加强引导,帮助公众养成良好的食品安全行为习惯。针对公众食品安全行为形成率较低的方面开展专题讲座,制作宣传页等。实现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与素养的提升,促进公众将掌握的食品安全知识转化成实际行为。如推行全城“寻找笑脸牌”活动,引导公众在就餐时关注食品安全公示栏信息等。

六、强化宣传推广,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建共治(牵头单位:市食安办,责任单位:市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互联网新媒体和基层组织等多种渠道,结合“侨乡”独特的美食文化优势,打造独特的城市品牌。积极调动公众的积极性和参与度,打造政府、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各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一)新兴媒体宣传为主,提高宣传的普及程度。采用“一图读懂”“动画视频”等喜闻乐见、易于理解的形式,利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微博、微信等多种载体,清晰简洁完整呈现。在推广上可借助当地流量较高的公众号(开平发布等)或其他媒体进行宣传。

(二)传统手段宣传为辅,提升宣传形式的便民性。建设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基地。全力推进食品科普宣传“一村一栏”工程。在旅游景区、餐饮单位聚集区、城市主干道等重点地区设立食品安全宣传栏,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张贴宣传画、播放宣传视频。定期在大型超市、广场附近设置食品安全宣传点,向市民免费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材料。

(三)主题活动宣传支撑,体现宣传活动的趣味性。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及消费体验暨“放心品质消费教育公益行”活动、农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手牵手共筑粮食安全,心连心共建健康家园”宣传活动、食品安全“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活动等多个主题宣传活动,全方位、多维度开展科普宣传。

(四)整合投诉举报渠道,提高公众参与性。将一些利用率低或功能重复的投诉举报渠道予以整合优化。将12331和12315热线电话归并成12315,优化政府服务资源,整合投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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