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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开平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4 17:0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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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根据《开平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开平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凡在开平市辖区内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参加申报。

二、申报受理

(一)受理部门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受理时限

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以邮戳日期为准)。

(三)受理范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且未获本级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

三、申报条件

申报专项资助的项目至少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技术标准类项目(包括主导或协助制定、修订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联盟标准(团体标准)),应是已正式批准发布的标准。

(二)承担国际、国家、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或工作组的项目,必须是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成立的项目。

(三)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企业,应是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正式立项并已取得“AAA”以上等级的企业。

(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应取得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采标认可证书。

四、申报材料

申报专项资助项目的单位应根据申请资助项目的性质向受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报指定电子邮箱):

(一)《开平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项目资助经费申请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报主导或协助制定、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联盟标准(团体标准)专项资助的,应提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该标准的文件(含本单位在该标准起草单位中排序的证明材料)或已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

(五)申报主导或协助制定、修订国际标准专项资助的单位,应提交批准发布该标准的文件(或已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或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参与制定相关标准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申报新承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或工作组资助经费的,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

(七)申报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资助的,应提交《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报告》(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八)申报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应提交采标认可证书(复印件)。

(九)银行开户行、开户名和账号(复印件)。

(十)其他相关材料。

五、联系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按要求组织申报工作。

联系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人和东路5号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计量与标准化股

联系人:黄艳平

电话(传真):0750-2213584

邮箱: kpjlbz@163.com

附件:开平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项目资助经费申请表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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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开平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项目资助经费申请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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