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以下单位现场核查,结论为合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的申请人和食品小作坊有异议的,可以向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异议,联系电话:2371910,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人和东路5号。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