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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9期)
发布日期:2023-10-31 15:0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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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区域范围内生产环节、流通环节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具体包括:饼干、餐饮食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共16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出问题为微生物污染。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1、开平市三埠阿健小食店制售的“蛋炒米粉”(制售日期:2023-09-13)蜡样芽孢杆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2、开平市长沙小仙美食店制售的“鸡蛋火腿炒米粉”(制售日期:2023-09-13)蜡样芽孢杆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3、开平市长沙郑志展小食店制售的“炒米粉”(制售日期:2023-09-13)蜡样芽孢杆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食品并保存相应的购物凭证,购买食品时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标识、食品生产许可证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在外出就餐时,应该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场所,不要食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物,选择常见食材,以确保食物受到日常监管。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表.xls

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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